一米一LCA平台信息数据使用及保密协议 V2.0
欢迎使用一米一平台,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条款,选择注册账户及使用平台则意味着您将同意遵守本协议下全部规定,并完全服从于本平台的统一管理和解释,此协议将从您提交注册而一米一平台确认并为您提供平台账号之日算起,并在您的平台注册有效期内保持生效。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可以联系我们并与我们协商,您也有权选择不使用本平台、数据库及其他功能。
一、协议对象及签订背景
1.协议对象: 终端用户通过1米1平台(1mi1.cn / 1mi1.org)生成LCA、碳足迹或发布EPD、绿色产品报告(以下简称“使用者”),使用者包括企业、咨询公司以及认证单位三种不同的身份。1米1平台为终端用户提供产品的在线LCA分析、碳足迹、水足迹及EPD、绿色产品评价等报告制作,咨询方接入咨询以及认证方介入认证等功能和作用(1mi1.cn/1mi1.org,或为客户专门开发与定制的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平台与使用者在此约定的商业条件应适用于所有的合同关系中。
2.协议签订的背景: 平台授权使用者利用平台开展以下范围的工作:
  • a) 开展企业产品的碳足迹、水足迹及其他LCA及绿色产品评价与绿色供应链管理;
  • b) 通过平台寻找合适的企业、咨询及认证单位(同为平台的使用者)以支持相互业务的开展;
  • c) 通过平台更新和管理企业所拥有的产品数据库信息,包括物料、工艺、能耗及其他资源消耗以及环境排放等;
  • d) 通过平台邀请和获取供应链(包括原料供应商、物流、仓储服务商等)的环境影响信息,开展基于供应链的产品(product)及企业(Organizational)生态足迹评估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建设;
  • e) 通过平台获得同步更新的供应链及产品的环境、健康及安全等不同领域的信息、工具及功能;
  • f) 通过平台的定制开发功能开发企业专门的产品、企业及供应链环境及相关信息跟踪及管理工具;(需与平台签订额外的开发协议进行)。
3. 使用者和平台都有可能在进行上述操作的过程中披露属于各自的保密或专有信息,因此,使用者和平台以及使用者和使用者(如企业和咨询顾问)之间都希望签署此份协议,以确保各方都能够按照此协议的内容对双方所涉及的保密内容履行保密的义务。
二、定义
  • a) 披露方: 披露方指的是在平台和不同的平台使用者以及使用者之间任何提供保密信息的一方,也包括其附属公司、子公司及母公司及其员工;
  • b) 接收方: 接受方指的是在平台和不同的平台使用者以及使用者之间任何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也包括其附属公司、子公司及母公司及其员工;
  • c) 保密信息: 在此协议中,保密信息指协议生效日前后,披露方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以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联系信息、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及供应链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项目开发进度、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
    平台上所有的仅向平台的会员(已签署和遵守此保密协议的成员)开放的平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数据、模型、方法、资料及因子库,平台的内部操作界面与流程等非向公众公开展示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平台使用者在平台上开展产品LCA及相关分析与报告过程中输入的产品信息,数量,工艺,图片以及其他LCI(清单)信息均属于使用者的保密信息;咨询顾问及认证单位在基于平台的企业使用者所提交的产品保密信息而生成的评审报告和意见也属于保密信息;整个过程中只有由披露者(平台使用者)授权对公众公开发布的产品EPD报告才不属于保密信息的范畴。
三、例外:非保密性信息
保密性信息不包括以下情况:
  • a) 能够以书面的形式证明,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 b)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不论故意或过失,作为或不作为或第三方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 c)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为 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四、保密活动示例
除非另行规定,对于披露方提供的任何物质、设备、模型或样品,接收方都同意不进行分析、拆解或试图对样品进行逆向工程操作。所有已经使用过的或部分使用过的样品都应该在项目结束、协议终止之前或者收到披露方的要求的情况下放还给披露方。
五、保密信息的使用
  • a) 除非获得披露方的预先书面同意或相关协议的约定,接收方不得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以及源自于保密信息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执行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利用保密信息与披露方以外的第三方开发和执行项目;
  • b) 接收方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披露方授权的复制、披露或使用;
  • c)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必须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 d) 接收方应与有权接收保密信息或能接触保密信息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并且应包含本协议的主要义务;
  • e) 数据接收方在未授权的情况下禁止透露或公开披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出于提升平台质量和安全管理的需要,在遵守保密保密协议的前提下,平台会在用户的计算机上设立或取用一米一Cookie,一米一平台会应用Cookie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用户有权拒绝接受Cookie应用。
六、政府部门公开信息例
接收方因为政府政策的要求,或许需要因为守法等缘故向政府披露相关信息,接收方在披露信息的时候需要做到:第一、向披露方通报披露信息的相关通知,让披露方寻求相应的保护措施或者在接收方披露信息之前采取其他挽救手段;第二、仅仅向政府披露所要求披露的那部分相关信息;第三、使用必要的可行的商业手段对需要披露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七、保密信息及其基础之上的成果的所有权
接收方承认披露方是所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人或许可人,除非协议中另有明确规定,接收方不享有所有保密信息的任何权利。所有的保密信息是并将继续是披露方的财产。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一方授予对方任何专利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项下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并且除了仅仅基于决定双方之间是否形成合同关系的目的而查阅这些保密信息的有限权利以外,本协议亦并不授予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在未获得披露方的许可之前,接收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及其成果进行申请专利或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
八、代表性
接收方理解并接受披露方在披露保密信息的同时或前后,并无需要对保密信息的准确程度及完整性进行清晰或者隐含的承诺或者担保。披露方的任何员工或代表亦不必对接收方或任何第三方因为使用保密信息而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只有当双方在额外的协议中有对相关的承诺事项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的情况除外。
九、未授权使用的通告
接收方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的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情况,或者任何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况,必须立即通知披露方。接受方需与披露方合作配合其收回保密性息,并防止未来发生未授权的行为。
十、保密信息的收回
保密信息的接收方在项目结束或者收到披露方的书面收回要求之后,应立即送回或销毁与保密信息相关的文件、资料等信息。同时,披露方在项目结束后有权收回项目的咨询、认证许可,终止咨询与认证机构(作为信息接收方)继续接触与产品和项目有关的保密信息的权利。
十一、违反补偿
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义务是必要且合理的。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补偿接收方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而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的违约行为将对披露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且除其他任何法律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
  • a) 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
  • b) 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或损害。如果披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应为披露方就该项目已发生的前期费用、开发费用和其他项目开支的2倍。
十二、有效期
除非另外规定,本协议将在披露方与接收方终止项目合作的一年后失效(协议失效期),协议失效期后,双方同意将继续保持2年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如果披露方有告诉接收方保密信息包含商业秘密,那么在商业秘密有效期内,双方都必须继续执行保密义务。
十三、其他
  • a) 本协议的签署不意味着双方建立了合资、合伙或其他正式的商业关系和组织,也不存在建立这种关系的义务;各方将保持独立合同商的角色,而不是作为另外一方的部门或代表;
  • b) 如果本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与某些法律冲突,这种冲突并不能影响本协议中的其他条款的执行和效力;
  • c) 本协议是协议双方之间有关保密条款的全部协议,协议将取代任何双方以前和/或现在达成的与该主题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和理解。如果要对此协议进行修改,需要由双方的授权代表书面签署;
  • d)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定和程序在上海进行仲裁。
更新时间:2018.05.29
附录:一米一平台使用者使用权协议
一、使用权
  • 1.资格:注册并缴纳一米一平台年费的企业成员获得免费使用平台全部功能的资格;只要其资格有效,就可以在有效期内使用一米一平台;
  • 2.平台使用者被授予一个专有不可转让的企业许可账号。每个使用者将被赋予一个企业管理联系人账号,一个企业账号下可以建立多个员工账号,分配给需要的内部员工,按照使用者的性质,可以分为一般企业账号,咨询企业账号,以及认证机构账号。相应的员工账号分别为企业员工,咨询顾问和认证人员;
  • 3.每个付费账号可以开展无限数量的LCA、EPD项目和相关报告(评审认证);
  • 4.企业用户可以邀请无限制的上下游企业加入一米一平台开展产品生态评价及EPD报告工作,受邀请企业也需要完成注册社区和平台的流程。
  • 5.作为平台的咨询或认证单位使用者单位,使用者所在单位必须持有至少一套有效许可的Simapro软件及Ecoinvent数据库,以便开展咨询及认证工作;
二、限制使用权
  • 1.使用者的使用许可证可连接到一个确定的机构,在平台允许下,此使用许可权利只能传播到使用者的旗下员工。
  • 2.禁止对一米一平台LCA数据库及平台提取数据使用或进一步的逆向工程商业用途。使用者不得复制、传播或公开展示一米一平台(包括LCA数据库、登陆后操作界面以及流程信息等)及其他使用者有关项目保密信息的一个整体或其任何实质部分,这种错误的行为将视作影响平台和其他使用者的合法利益,违反保密协议。
三、转让
  • 1.使用者不可以转让一米一平台账号给任何第三方。
  • 2.一米一平台的数据或其任何部分都是不可以再租用或租借的。
四、其他权利
  • 平台技术支持包括通过邮件或传真直接联系平台。使用者的问题也会通过邮件或传真来回答,回应时间最长是五个工作日。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平台将会通知使用者或者由使用者发邮件给平台进行协调(support@1mi1.cn)。
  • 标准支持不包括电话咨询,现场服务,培训,数据恢复, 数据备份,编程和建模等不在一米一平台日常相关维护服务范畴之外的内容。
五、担保
  • 一米一平台保证平台所有的数据库除已经指明的数据库(如Ecoinvent、ILCD等)和信息之外,不从属于其他第三方的权利,特别是其使用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利。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因为平台的使用向使用者提出侵权索赔,使用者应该立即以电子邮件书面的形式通知平台。@1mi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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